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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女兵报名开始!应届研究生年龄放宽→

日期:2023-07-01 22:32:01 来源:百度新闻

今日起

四川省2023年下半年


(资料图片)

女兵报名开始!

全国征兵网报名通道已开启

报名时间为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

欢迎广大适龄女青年

踊跃报名应征

征集对象和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报名渠道为全国征兵网:https应征入伍流程

01.网上报名

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应征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应征女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户籍不在四川,但经常居住在四川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户籍在我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市(州)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02.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的(含春季高考考生、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第4、第5学年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

03.初审初检

初选预征对象按照应征地市级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毕业生用)、学生证(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用)、高考准考证和高考成绩证明(高中应届毕业生及高校新生用,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居民户口簿(报名地是户籍地时用)、居民身份证等参加审检。市级征兵办公室会提前将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要求通知到初选预征对象。对照《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逐人逐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初选预征对象的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逐人核对高考原始分数及学历的真实性,凡发现虚报高考原始分数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在征兵网上确定为送检对象,及时发送体检通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征资格。

04.体格检查

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在本地区设立封闭式体检站,组织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统一使用网络版体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体检,原则上不作单科淘汰,须淘汰的经主检医师和专科医生会审后确定。体检后在网上及时录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须注明原因,待复查的应及时组织复查;要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抽查、复检。

05.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下,由同级公安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政考完成后及时在网上录入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注明原因。

06.综合素质考评

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抽调本地区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面试考察、查验证书、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考评,按照《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规定的考评项目和组织程序实施,现场公布考评分数。《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在初审初检时向应征青年公示。

07.审批定兵

省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市(州)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素质考评情况,一次性下达征集任务。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按照省征兵办公室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对体检合格、政考通过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预定新兵名单。预定新兵要及时向县级征兵办公室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08.公开公示和交接起运

对预定新兵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公示。预定新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对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在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上审核盖章,同时办理学籍保留等手续。对举报或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伍资格,由本市(州)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新兵交接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按运输计划统一输送,各市(州)、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联络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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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下半年女兵报名开始!应届研究生年龄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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